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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

代码:002341 诉讼时效:2023/5/21 停止征集
索赔条件:
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6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虚假陈述概况:

1,2017年4月25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2,2019年6月26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191411号)
3,2020年4月10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1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2020年5月25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1.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 审理法院:
    深圳中院
  • 索赔额计算方式:
    暂无
  • 获赔比例:
    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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