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
代码:002650 诉讼时效:2023/2/11 已结案- 索赔条件:
- 在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 虚假陈述概况:
1,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存在违规开具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披露
2,2018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3,2019年6月6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897号)
4,2019年9月1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2 号)
5,2020年2月13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
经查明,1,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3,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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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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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额计算方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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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比例: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