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
代码:002263 诉讼时效:2022/12/29 停止征集- 索赔条件:
- 在2017年4月27日到2019年5月10日上午收盘前买入,并在2019年5月10日下午开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 虚假陈述概况:
1,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2,2019年5月10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128、2019129号)
3,2019年12月10日,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浙处罚字【2019】7号)
4,2020年1月2日, 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7号)
经查明,大东南股份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资金被占用、对外担保和共同借款未如实披露行为,并且未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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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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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额计算方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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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比例: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