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
代码:002102 诉讼时效:2023/12/31 停止征集- 索赔条件:
- 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周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9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 虚假陈述概况:
1,2017年8月22日,发布《2017年半年度报告》
2,2019年1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闽调查字 2019006 号)。
3,2020年12月23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0]352 号)
4,2021年1月4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6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冠福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 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3、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
审理法院:暂无
-
索赔额计算方式:暂无
-
获赔比例: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