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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

代码:600518 诉讼时效:2023/5/13 已结案
索赔条件:
1、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2、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0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虚假陈述概况:

1,2017年4月20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2,2018年12月29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80199 号)
3,2019年8月17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19号)
4,2020年5月15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6 号)
   经查明,1.《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3.《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4.《2016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 审理法院:
    暂无
  • 索赔额计算方式:
    暂无
  • 获赔比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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