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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

代码:002259 诉讼时效:2022/5/20 停止征集
索赔条件:
在2014年9月15日至2018年10月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月10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虚假陈述概况:

1,2014年9月11日,升达林业与相关方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未披露
2,2018年10月8日,升达林业发布《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3,2019年1月25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2019002号)
4,2019年5月1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19】4号)
5,2019年5月22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3号 )

    经查明,升达林业违法事实如下: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 审理法院:
    暂无
  • 索赔额计算方式:
    暂无
  • 获赔比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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