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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

代码:002496 诉讼时效:2022/12/24 停止征集
索赔条件:
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虚假陈述概况:

1,2017年4月26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2,2018年4月24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 2018029 号)
3,2019年12月4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9] 7 号)
4,2019年12月26日,公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 号)
   经查明,1.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3.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 审理法院:
    暂无
  • 索赔额计算方式:
    暂无
  • 获赔比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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