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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未还 ST冠福收到民事判决书

2019-06-04 14:20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近期市场以弱势震荡为主,个股呈现分化的走势,而一直争议较大的ST板块则分化的更加明显。多只个股在戴帽后出现连续的跌停,如*ST欧浦近期跌幅超过70%,*ST赫美和*ST北讯跌幅接近70%,这也再次反映出“戴帽”的杀伤力。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也有部分ST个股出现震荡上扬的走势,如ST岩石、ST新梅和ST冠福等。虽然这类公司股价近期出现逆市上涨,但毕竟仍属于ST板块内,对于多数投资者来说,参与起来风险还是较大的,并且相关公司基本面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ST冠福之前曾爆出业绩巨亏,并且还曾收到过法院的传票。近日,该案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从ST冠福6月4日的发布的关于收到(2018)粤0304民初3788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中看到:被告冠福实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信用融资担保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6,300,000.00元及违约金2,630,000.00元、逾期利息,但违约金及逾期违约金合并计算的数额不得超过以26,3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6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的数额;被告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冠福实业追偿;如被告冠福实业未能按判决第一项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信用融资担保公司有权要求被告冠福股份、被告弈辛实业连带向 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项下款项40,000,000.00元及延期付款利息,但原告信用融资担保公司优先受偿的数额应以判决第一项 确定的数额为限。

此外,除了上述问题,ST冠福之前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调查的事件也备受市场关注,虽然目前关于公司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况还没有最终结论,但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于2019年1月20日(周日)持有ST冠福,并在2019年1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对于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ST冠福称:由于本次为一审判决结果,尚未依法生效,且公司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在2018年已对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对于本次法院的判决,公司将认真研究后作出下一步应对措施,若要上诉将在法定的期限内提交上诉状。公司 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此可见,ST冠福近期可谓风波不断,对于这类个股,投资者还是保持理性,不要盲目参与。而关于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等的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同时,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