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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证券虚假陈述案累计被诉金额已超5000万

2021-08-17 15:49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

金刚玻璃证券虚假陈述案再有新动态。8月16日,金刚玻璃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28,941,883.43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78宗诉讼材料,累计金额50,999,822.31元。

公告内容显示,投资者起诉金刚玻璃证券虚假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该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金刚玻璃,并在2019年1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金刚玻璃被行政处罚因其涉嫌3项违法事实: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半年报、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 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法决定对金刚玻璃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庄大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林仰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决定对庄大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仰先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天眼查APP获悉,金刚玻璃是一家特种玻璃生产公司,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安防玻璃和光伏建筑组件两大类,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设施,部分产品应用于特种车辆、船舶、轨道交通行业。安全防范类玻璃主要为防火玻璃和防爆玻璃,光伏建筑组件主要为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对于金刚玻璃证券虚假陈述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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