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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正:四年累计虚增收入超230亿元 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1-05-21 10:20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

5月20日晚间,*ST金正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35号)。至此,*ST金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公告显示,经查明,*ST金正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一、*ST金正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45.06万元,虚增成本2,108,384.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8,960.18万元。上述情况导致*ST金正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ST金正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三、*ST金正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随着*ST金正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据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金正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6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证监会认为,*ST金正公开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ST金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对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对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拟决定对万连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ST金正成立于1998年,主导产品为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及其它新型肥料。目前,公司有司法风险434条,经营风险52条。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金正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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