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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消失”后再遭利空 广州浪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01-11 11:10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

1月9日,广州浪奇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 210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关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广州浪奇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天眼查APP获悉,2020年9月,广州浪奇曾因存货“消失”事件引发投资者关注。2020年9月28日,广州浪奇发布《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存储在瑞丽仓和辉丰仓两个仓库的存货,被仓储方否认签署相关仓储合同,也否认保管有公司存储的货物,同时不配合公司进行货物盘点和抽样检测工作,该存货涉及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瑞丽仓、辉丰仓库存货物账面价值合计为5.72亿元,2020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6.61万元。待相关事实查明,相关证据补充完整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证据对前述仓库存货补提甚至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广州浪奇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9月27日收盘时持有广州浪奇,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21年1月8日收盘时持有广州浪奇,并在2021年1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二级市场方面,发布过《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后,2020年9月28日和29日,广州浪奇连收两个跌停。2021年1月9日,公告被立案调查后的广州浪奇以跌停价开盘,截至拟稿时,广州浪奇打开跌停板,但日内下跌扔近9个点。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广州浪奇目前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广州浪奇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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