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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嘉澳环保核实相关情况

2020-12-28 09:27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近日,嘉澳环保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0 1223日、1224日、122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对此嘉澳环保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2020122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嘉澳环保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1223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122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发生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没有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没有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沈健先生函证确认,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嘉澳环保还在公告中称: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更多征集信息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