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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网力:新增冻结银行账户 违规担保事项暂未发生变化

2020-11-16 16:22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

11月16日,自公司公告处获悉,ST网力已发布公告,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作出披露。

公告显示,鉴于两笔已结违规担保诉讼和一笔违规担保强制执行案件,截至公告披露日,ST网力合计明确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25,205.3389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99%,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4条所述“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截至公告披露日,较上次公告,ST网力违规担保事项暂未发生变化。

对于ST网力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上述公告也作出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经ST网力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核实统计,较上次公告,合计冻结银行账户新增2个,账户冻结总金额增加624,242.54元,目前合计被冻结公司账户共计34个,影响金额为人民币61,842,083.26元。

此外,除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ST网力涉嫌信披违规案也已被调查完毕,公司已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网力涉嫌两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ST网力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031万元、74,100万元和22,736.07万元,分别占ST网力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18.53%和29.83%。ST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17年4月21日,ST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ST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 6,300 万元。同日,ST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深圳)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56,700万元,占ST网力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ST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网力实施行政处罚的话,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9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东方网力成立于2000年9月,是北京地区首家上市的安防企业。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网力拟遭行政处罚,投资者还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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