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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群兴:三项违规行为被查明 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2020-11-13 14:04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

11月13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存在违规行为,*ST群兴及相关当事人已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网站显示,经查明,*ST群兴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9年3月至今,*ST群兴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为32,726.07万元,占*ST群兴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38%。

二、*ST群兴2019年度财务报告涉及多项事项,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三、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2020年1月23日,*ST群兴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亏损2,500万元至3,750万元。2020年4月30日,*ST群兴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9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8亿元至2.2亿元。2020年6月24日,*ST群兴披露2019年年报,实际净利润为亏损18,930万元。上述业绩预告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ST群兴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业绩预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ST群兴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还有*ST群兴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及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范晓东等。

历史信息显示,除了被深交所公开谴责,*ST群兴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今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群兴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0日收盘时持有*ST群兴,并在2020年4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以及在2020年6月2日收盘时持有*ST群兴,并在2020年6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二级市场方面,4月22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ST群兴连收13个跌停。6月2日晚间公告被立案调查后,6月3日,*ST群兴再度跌停。连续的股价下跌,也令相关投资者损失较大。

“天眼查”显示,*ST群兴于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是国内最大的自主品牌电子电动玩具企业之一,公司打造横跨互联网娱乐、文化、教育、阅读、金融等多个行业的综合产业集团。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群兴目前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ST群兴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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