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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净利润多次信披不准确 红太阳被出具警示函

2020-11-10 14:12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红兵

11月10日,红太阳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红太阳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0万元至3,250万元。受疫情影响年报披露延期,2020年4月30日,红太阳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预计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43,026.21元。2020年6月23日,红太阳披露《关于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亿元至-2.6亿元。2020年6月30日,红太阳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045,478.92元。红太阳对2019年度净利润的多次预计均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红太阳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红太阳釆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复盘发现,除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外,2020年至今,红太阳爆出多项不同程度利空消息。

今年4月30日,在披露的有关经营业绩和专项说明中,红太阳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含其关联方)在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共新增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6.84亿元,至当年末还有超过29亿资金未予归还。

披露被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两个月后,7月6日盘后,红太阳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红太阳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20年7月6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7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余,红太阳的经营业绩也出现下滑。8月28日红太阳披露的2020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8亿元,同比下滑2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5.53万元,同比下滑73.37%。今年三季报业绩显示,受疫情影响,红太阳今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1.42万元,同比下降67.10%。

“天眼查APP”显示,红太阳是一家上下游一体化、以农药及三药及三药中间体业务为主体的企业,主营环保农药、三药及三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生物医药的生产销售和农药产品包装物制造经营。

更多征集信息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