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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ST联络拟遭处罚

2020-09-29 10:18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2020928日晚间,*ST联络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09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2号)。

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有:因与深圳远致富海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志涛所持23.53%股份先后分三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999日,第一笔4,900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99日至202298日;20191017日,第二笔80.96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1017日至20221016日;20191018日,第三笔46,254.64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1018日至20221017日。

2019910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一笔股份冻结情况,因未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联络互动未对此进行披露。20191021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二笔及第三笔股份冻结情况,并意识到冻结比例已达到5%的临时公告标准。何志涛要求暂时不对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披露。20191025日,联络互动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未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迟至2019123日,联络互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对何志涛上述三笔股份司法冻结进行了补充披露。

联络互动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及时披露股东所持有公司大额股份被冻结情况,亦未在2019年三季报中如实披露上述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ST联络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1021日至20191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1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一、对联络互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何志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30万元;三、对俞竣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天眼查APP”显示,*ST联络的主营业务为跨境电商、智能硬件、文化传媒和金融。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更多征集信息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