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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预计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

2019-10-16 13:13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目前正处在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的密集期,从藏格控股2019年10月14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中看到:1-9月份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00万元–3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20%-49.56%。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0万元-14,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19%-56.40%。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藏格控股在公告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大幅缩减了贸易业务的规模,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其中收入减少幅度大约77%-82%,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大约87%-92%。报告期内,察尔汗盐湖降水频率及总量均有所增多,影响光卤石的出矿量并最终导致报告期内氯化钾产量下降,公司钾肥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其中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大约25%-30%,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大约33%-38%。

除了上述事项,藏格控股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虽然调查的最终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认定,但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是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藏格控股,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19年6月21日收盘时持有藏格控股,并在2019年6月2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此外,还注意到,藏格控股及相关当事人之前还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从公司9月12日发布的公告中看到,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重组业绩补偿方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股东增持承诺未履行。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肖永明,董事兼总经理肖瑶,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吴卫东,时任财务总监刘威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曹邦俊、时任董事 郑矩夫、董事王聚宝、副总经理方丽、副总经理张生顺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蒋秀恒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对股东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林吉芳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由此可见,藏格控股无论是业绩下滑还是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都可以感受到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困境。接下来,对于公司相关事件的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