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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存差错 ST银亿发布更正公告

2019-09-25 16:58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木木

ST银亿在9月25日发布更正公告称:由于公司工作人员核对疏忽,导致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涉及“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的部分内容出现差错,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从银亿股份官网可以看到: 公司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2016年公司全面实施战略转型升级,确定了以“房地产业+高端制造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之后公司并购汽配厂商比利时邦奇和美国ARC公司。虽然战略布局不错,但公司今年却因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而深陷流动性困局。

除此之外,还注意到,在2019年9月12日公司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甘调查字022号)。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张明海、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方宇、董事兼总裁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公司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不过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银亿,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另据调查发现,在2019年6月10日,银亿股份及相关人员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从当时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银亿股份2018年度共发生7笔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4.51亿元。截止2019年4月30日尚有22.48亿元未归还,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15.38%。

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甘肃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作为该披露信息的主要责任人,银亿股份董事长熊续强等6人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接下来,对于公司的具体违规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